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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2021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5-25 10:18:26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指南》经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同意,即日面向省内外公开发布。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中心项目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围绕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方面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研究;为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和社会和谐做出重要贡献;为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提供智力支持。

二、《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四川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拟定了一些方向性条目,只规定了研究范围和方向。具体条目的申报,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中心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本中心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者申报中心项目,并对推动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凡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申请自筹项目的负责人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边远、民族地区的科研工作者有特色的研究项目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中心鼓励申报者带项目与经费进入本中心研究。

四、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与完成时限:中心视情况给予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自筹项目不予经费资助。重点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到3年;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研究时限为1年到2年。

五、本中心项目的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重点项目成果为1部专著或1篇研究报告(3万字以上)或2篇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成果为1篇核心期刊或2篇省级期刊论文;自筹项目成果为一篇省级期刊论文。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应有相关市(州)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采纳证书。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2021年重点(或一般或自筹)项目”,未明确标注者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材料。项目研究成果归属本中心。

六、报送材料。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及其活页、项目指南请在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网站下载.(http://fxfkzl.lsnu.edu.cn/)

七、申报起止日期: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精神,今年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6月25日(纸质稿以邮戳为准)。申报人必须于截止日期前传电子文档到邮箱jcfxfk@163.com,并把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用EMS寄送至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中心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中区乐山师范学院博雅楼5楼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

邮编:614004

邮箱:jcfxfk@163.com

网址:http://fxfkzl.lsnu.edu.cn/

联系人:魏老师 13708137482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基层社会风险防控治理研究中心

2021年5月25日